全国律协举办长江流域绿色发展律师业务交流会

高原长天流云,三江奔涌不息。今天是第54个世界环境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组织环境、资源与能源法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环资能委”)在青海西宁举办“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长江流域绿色发展律师业务交流会”,旨在加强环境、资源与能源法律服务的交流合作,提升律师服务生态文明建设质效,为以美丽中国建设全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杨建伟,青海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朱正军,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环境监察专员殷雅琪,青海省律师协会会长姜有生,江苏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章进出席会议并致辞。会议由全国律协环资能委主任周塞军主持。会议指出,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专章部署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律师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绿色发展中肩负着重要的职责使命。会议强调,全国律协环资能委及各地方律协相关专业委员会要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大局,主动作为、笃行实干,积极参与立法工作、专业研究指导和律师实务培训,引领更多律师投身环资能专业领域,不断提高环资能专业律师法律服务质效。会议要求,广大律师要牢记“国之大者”,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护航生态文明建设。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律法规制定,特别是《生态环境法典》的立法进程;搭建多层次交流平台,探索律师跨区域协作机制,编写业务操作指引,提升专业水平;加大业务规划和创新,强化环境科学、能源政策等跨学科领域的知识储备,不断满足多样化的法律服务需求。会议邀请了宁波大学特聘教授翟勇,青海省委党校教授马洪波,全国政协委员、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首席专家连玉明分别就长江立法创新及对环境立法的拓展、以中国特色国家公园理念引领三江源保护与发展、三江源学——观察青藏高原国际生态文明高地的战略着眼点作主旨报告。在业务交流环节,与会律师围绕环境与“双碳”、能源与矿产资源两大板块32项理论实务话题展开深入探讨。会议由全国律协环资能委主办,青海省律师协会承办,青海、西藏、贵州、云南、四川、重庆、湖南、湖北、江西、安徽、浙江、江苏和上海等长江流域13个省(区、市)律师协会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专委会共同协办。全国律协在青理事,全国律协环资能委、13个省(区、市)律协相关专委会律师及专家学者参加交流会。【责任编辑:王丽】
发表时间:2025-06-06 09:38:04

全国律协引领行业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综述

聚律师之力共护碧水长江——全国律协引领行业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综述浩浩长江水,奔腾入海流。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是中华民族发展的重要支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护好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是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前提,也是守护好中华文明摇篮的必然要求。”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贡献法治力量,广大律师重任在肩。全国律协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组织环境、资源与能源法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环资能委”)以及环境法专业律师,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高质量法律服务保障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助力科学立法,筑牢环境保护法治基石长江保护,牵动人心。2019年12月23日,我国第一部流域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草案)》(以下简称《长江保护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次年1月2日,立法机关就《长江保护法(草案)》向全国律协征求意见,全国律协组织环资能委迅速落实相关工作,搜集委员的书面意见。1月18日,全国律协环资能委在安徽省合肥市召开了《长江保护法(草案)》立法研讨会。与会人员结合立法目的对《长江保护法(草案)》进行了认真审读,并分别发表了修改完善的意见,对有关重点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会后,环资能委形成了专业建议呈送全国人大,为长江保护科学立法提供支撑。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全国律协环资能委注重加强对环境资源能源领域的法律研究,积极组织律师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等30余部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订工作,助力将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用法律武器、法治力量保障美丽中国建设。编纂生态环境法典是党中央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今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草案)》(以下简称《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全文公开征求意见。全国律协环资能委立即组织委员对《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开展学习研究,请委员结合现有法律制度和实务,对草案进行认真研究,并提出意见建议并阐述理由,共同为编纂出一部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的生态环境法典贡献力量。强化合作交流,提升法律服务能力水平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法律保护专业性较强,为让这项工作在队伍力量和专业能力上提质增效,全国律协环资能委持续开展业务培训和业务交流会,同时密切联络有关部门,参加各类环境领域调研,以实践提升环境法律师专业能力,以法治助力长江母亲河永葆生机活力。湖北是长江干线径流里程最长的省份,也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和三峡坝区所在地,肩负着“一库净水北送、一江清水东流”的重大责任。2024年6月1日至2日,世界环境日到来前夕,“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长江流域绿色发展”律师业务交流会暨“世界环境日”主题活动在武汉举办。此次活动由全国律协环资能委指导,联合湖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南、重庆、四川、云南、贵州、青海、西藏等长江流域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协共同举办。律师们齐聚一堂,围绕在长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中,如何更好发挥律师职能作用、提供更有力法治保障等议题展开深入交流。全国律协环资能委主任周塞军还与长江流域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委员会代表一道,郑重签署了《保护母亲河行动联合倡议书》,引导广大律师凝聚专业力量,广泛参与生态环保法律服务,用法治力量守护大美江河。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以下简称“环保基金会”)是生态环境部领导的从事环境保护公益事业的全国性公募基金会,致力于凝聚各方力量保护生态环境。近年来,全国律协环资能委与环保基金会,密切沟通联络,完善协作机制,连续两年合作举办律师培训交流活动。每期培训均有来自全国各省(区、市)的百余名律师现场参加培训,线上参与人数达数千人。培训交流聚焦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碳排放权交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热点问题以及环境公益诉讼等主题,邀请生态环境法治领域的相关领导、专家学者、资深律师等进行讲授,通过圆桌讨论、模拟法庭等形式丰富培训内容,极大地提升了参训律师的环境法专业能力。促进纠纷解决,用公益诉讼守好碧水清流2022年6月,由全国律协环资委委员、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律师郑世红代理,贵州省内首例关于长江流域生态流量保护的环境公益民事诉讼案件,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贵州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是案涉水电站的运营管理单位。该水电站建设时间较早,系引流式发电。电站为发电需要,在枯水季节拦坝蓄水,致使下游几公里河道常年断流,河流生态环境受到严重损害。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遂提起了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按照管理要求下泄生态流量。作为原告的诉讼代理人,郑世红多次赴涉事水域调查取证,并帮助原告在庭审时提出整改等诉求,促成当事人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该案贯彻落实了《长江保护法》合理利用水资源的要求,保护了长江流域生态系统平衡,入选2022年度贵州省十大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像郑世红这样深耕生态环境业务领域,热心公益的律师还有许多。他们坚持执业为民,切实增强服务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高质量代理好每一个案件,用公益诉讼守护好碧水清流,在法治轨道上为生态环境保护贡献力量。念之行之,只为大江换新颜。从参与生态环境领域立法活动,到助力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法行政,从代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到围绕长江流域绿色发展举办业务交流会……律师以法治为笔,以行动为墨,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画卷上绘就了一幅幅生动的法治图景。未来,广大律师将继续以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提升法律服务水平,推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促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为以美丽中国建设全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责任编辑:王丽】
发表时间:2025-06-06 09:31:34

全国律协组织民委会委员开展民法典公益普法行动

五月“典”赞新时代法治护航千万家——全国律协组织民委会委员开展民法典公益普法行动4月初,全国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简称“民委会”)向全体委员发出倡议,号召委员以民法典宣传月为契机,积极投身民法典公益普法活动。倡议得到全体委员热烈响应,大家纷纷行动起来。据统计,民委会委员共开展、参与64场民法典宣传活动,形式丰富多元,覆盖企业、社区、学校、机关等领域,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取得显著成效。民法典作为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为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全方位、多层次的保护。普及民法典,不仅有助于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更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举措。此次民法典宣传活动,正是全国律协及民委会践行法治使命,推动民法典在全社会广泛传播与深入践行的有力行动,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力量。助力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在民法典宣传进企业活动中,民委会积极行动,通过多种方式为企业发展提供法律支持。委员们组织本所律师深入辖区企业,开展“深入学习民法典护航企业促发展”普法宣传活动。针对企业日常运营中的合同订立与执行、劳动用工管理、知识产权保护、债务纠纷解决等常见法律问题,结合民法典条款与实际案例进行详细解读,让企业和员工深刻认识到民法典对企业管理的重要性。同时,创新建立“企业法律服务微信交流群”,安排专业律师在线为企业提供常态化法律支持与指导,及时满足企业的法律咨询需求。民委会委员积极参与当地有关部门举办的“‘典’进企业法护营商——民法典对民营经济的平等保护”专题培训活动,聚焦民法典对民营经济平等保护要点,结合实际案例深入剖析,助力企业了解民法典如何护航企业发展。有的委员进企业开展“民法典合同编及合同风险防范”“租赁合同法律实务与风险防控”等专题培训讲座,结合企业业务讲解合同相关内容,解答参会人员的法律问题,有效提升企业整体法律素养,助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居民意识促进社区治理民委会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积极推进民法典宣传进社区,提升社区居民法治意识。组织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宣讲团”,走进社区开展“民法护航‘典’亮社区”主题普法活动,在社区广场为商户和居民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服务,发放普法刊物,围绕见义勇为免责、个人信息保护、饲养动物管理责任等与居民生活紧密相关的内容,以案释法,引导居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有的委员走进图书馆、商圈集市等人流密集场所开展街头宣传、咨询活动;还有的委员深入乡村,以“法在身边典亮生活”为主题,通过“一对一”法律咨询与普法宣传相结合的方式,解答群众急难愁盼的法律问题,在乡村振兴画卷中勾勒出法治保障的温暖底色。护航青少年成长筑牢法治根基青少年法治教育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基础。在“民法典宣传月”期间,委员们持续发力,为青少年健康成长筑牢法治根基。有的委员组织律师到学校举办“‘典’亮青春法护成长”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贴近生活的案例,阐述民法典中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法律知识,如民事行为能力年龄界限、校园欺凌法律后果等,引导学生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远离校园欺凌。有的委员为厦门大学法学院开授“民法典之民事法律行为争议及民事责任争议”“合同与法律意见书”讲座,从律师角度为在校法学生提供更多学习思路。深入党政机关加强交流合作有的委员聚焦机关工作实际需求,开展系列活动助力机关工作人员深入理解政策法规;有的委员参与当地检察院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以及检察院民事监督工作点评活动;有的委员参与所在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工作会议,围绕民法典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的个人信息保护、人脸识别技术等实务问题进行详细讲解。全国律协及民委会的民法典宣传活动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广泛关注和积极反响。通过一系列丰富多彩、扎实有效的活动,民法典精神内涵和法律要义进一步深入人心,不同群体的法治意识得到有效提升,为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发挥了积极作用。未来,民委会将继续秉持法治精神,不断创新活动形式与内容,持续深入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更多力量。【责任编辑:尚鑫】
发表时间:2025-06-05 10:02:00

全国律协刑事业务交流会综述

发挥律师职能作用助力刑事法治建设——全国律协刑事业务交流会综述五月的东湖,青山如黛,烟波浩渺。5月24日至25日,一场别开生面的刑事业务交流会在此举办,来自法检系统、法学界、企业界的有关人士以及全国各地从事刑辩业务的律师齐聚江城武汉,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刑事司法领域的新形势新任务,聚焦刑事诉讼法修改的热点和前沿问题,针对刑事辩护方面的新情况新要求,展开思想碰撞和经验分享。凝聚共识:共同推进刑事司法高质量发展党中央高度重视刑事法治工作。近年来,刑事司法改革取得显著成就,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不断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人权执法司法保障不断深化,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不断健全,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向纵深发展,律师在刑事司法活动中的职能作用得到充分有效发挥,法治进步成果切实可感。法官、检察官和律师都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职能分工虽有不同,但根本目标高度一致——立足自身职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交流会邀请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姚智明和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雷爱民就共同维护司法公正进行主题发言。姚智明认为,律师参与诉讼,对案件办理进行及时监督,有助于法官在裁判过程中全面分析、准确判断、堵塞漏洞,从而提升案件办理质效。据他介绍,自2023年湖北省7家法院试点律师代理刑事申诉制度试点工作以来,律师积极参与刑事案件代理申诉工作,既引导申诉人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又督促人民法院严格依法办案,许多矛盾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推动了诉源治理,促进了司法公正。雷爱民结合当地工作实际,肯定了律师在刑事案件辩护全覆盖、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谈及构建新时代检律良性互动关系,他从三方面进行了阐述:凝聚思想共识,携手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主动跟上全面依法治国新形势,携手推进刑事审判制度发展完善;深化检律协作,携手共担党和国家赋予的职责使命。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入,刑事诉讼领域出现许多值得研究的新情况新问题。2023年9月,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刑事诉讼法修改列入立法规划,刑事诉讼法第四次修改的相关工作正式启动。在此背景下的刑事辩护有哪些新趋势?对于此次修改,专家学者和律师有哪些思考?主题演讲环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姚莉和全国律协刑委会主任顾永忠分享了各自的观点。姚莉提出,刑事诉讼法修改应当落实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部署,进一步完善事前审查、事中监督、事后纠正等工作机制,完善涉及公民人身权利强制措施以及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制度,研究建立健全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同时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不断提升我国刑事诉讼人权保障水平。姚莉表示,在刑事诉讼法修改背景下,律师未来可以在刑事涉案财物处置、参与检察听证、申请轻微犯罪记录封存等方面寻求刑辩业务新的增长点,为刑事法治从“治罪”迈向“治理”注入更多专业力量。“我个人认为,此次修法的核心重点之一是要明确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法律地位,并对已经立法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一步完善。”顾永忠说。结合司法实践,他还建议通过此次修改,建立依法甄别纠正涉企冤错案件机制和涉企冤错案件上提一级的申诉审判机制。全国律协刑委会主任顾永忠作主题发言业务交流:推动刑事辩护技能不断提升刑事案件关系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等重要权益,很多人说刑辩律师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这就要求刑辩律师具有较高的职业素养和深厚的专业功底,最大限度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也正是刑辩律师的价值所在。刑事辩护作为传统的基础性业务,专业性很强,更讲究能力、水平和技巧。交流会专门邀请多位资深刑辩律师和大学教授围绕12项刑事辩护技能进行经验交流,他们以“精”字一以贯之,将多年积累的“实战锦囊”“武功秘籍”与大家倾情分享。——如何精于会见。全国律协刑委会副秘书长任洁从会见的目的、方式、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了阐述,例如在侦查阶段的首次会见时要确认委托关系,获取当事人信任,了解案件情况及诉讼权利是否得到保障,提供法律咨询,同时传递亲情问候。——如何精阅案卷。全国律协刑委会委员李文认为,第一遍阅读要将卷宗“变薄”,着重宏观把握案情;第二遍阅读要将卷宗“变厚”,侧重深挖细节,锁定核心矛盾;第三遍阅读要把卷宗再次“变薄”,锁定辩点,一击制胜。——如何精准取证。全国律协刑委会委员程晓璐从如何获得调查取证的线索、如何打开取证思路、取证阶段及提交证据注意事项、证据收集调取的规范及注意事项等方面谈了认识。——如何精研辩点。全国律协刑委会副主任陆海总结了锁定“控点”、深挖“辩点”、找准“靶点”的“三步法”,同时他还列出了做好这项工作的“核心思维”,具体来说是从事实、证据、法律、程序等维度全面筛查辩点,灵活运用策略组合,最大化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如何精心质证。全国律协刑委会副主任许兰亭分析了证人证言、言词证据、物证、鉴定意见、电子证据等不同种类证据的质证重点,梳理了做好质证的准备工作及进行质证的出发点和突破点。——如何精用法理。武汉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何荣功结合具体案例阐明了刑法适用既需要现代刑事司法理念,也需要科学的方法论。办案人员要注意理解刑法的规范保护目的,重视实质解释,把握同一概念在刑法与行政法、民商经济法中可能存在的差异,综合考量犯罪的构造、刑事政策、行为的普遍性以及处罚必要性等。武汉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何荣功就“如何精用法理”刑事辩护技能进行交流分享此外,全国律协刑委会副主任张智勇、韩嘉毅、刘卫东,副秘书长赵春雨,委员胡常龙,北京律协刑委会主任杨矿生等律师还从谈案、发问、鉴定、辩论、沟通、引用案例等不同方面分享了实践经验,帮助更多刑辩律师特别是年轻律师提升业务水平。“精”字串烧干货满满,让现场的律师们大呼过瘾,受益匪浅:“刑辩‘大咖’们的讲解,系统阐述了刑事辩护实务的全流程知识图谱,我深刻领悟到新时代刑事辩护工作需要恪守法治精神,夯实专业基础。”思想碰撞:为刑事诉讼法修改建言献策随着刑事诉讼法第四次修改提上日程,实务界与学术界对修改范式与路径提出了诸多建设性意见。其中,既有宏观思考,也有重点领域的具体考量。在此次交流会分组讨论的现场,与会律师和学者们从司法实践出发,围绕刑事诉讼法修改的热点和前沿问题畅所欲言,观点在“头脑风暴”中激荡碰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这是刑事诉讼程序公平正义的具体体现,也是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和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的努力方向。多年来,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也面临律师资源不均、经费保障不足等困难。对此,有的律师建议,加强法援律师执业技能培训,构建法律服务资源依法跨区划流动机制;将政府采购法律援助服务及其他法律援助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健全完善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联动处置机制,进一步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此外,律师们还围绕关于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问题,针对制度构建的必要性和具体内容各抒己见。他们认为,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建立是我国刑事司法改革的必然选择,既是对轻罪时代犯罪治理需求的回应,也是人权保障与法治文明的体现。通过科学界定适用范围、完善程序规范、强化配套措施,该制度将有效促进社会和谐,推动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分组讨论现场,各组律师代表作总结发言。研讨过程中,律师们你一言我一语,从基层办案难点谈到制度落地可能,气氛十分热烈。“这场交流会像是一面镜子,照见辩护人的专业底色;更是一盏灯,照亮我们继续认真履行职责的前路。”上海靖霖(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甘丽蓉有感而发。“武汉之行是知识充电之旅,亦是法治信仰的再凝聚。要把所学融入实践,以‘精诚、精研、精进’之姿,助力刑事辩护工作高质量发展。愿与同仁携手,共赴法治征程。”北京市信凯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兴盛说。两天的业务交流会眨眼结束,大家仍意犹未尽,纷纷表示,通过参与主题发言、经验交流、分组讨论等内容丰富的活动,切实拓宽了理论视野,提升了实务能力。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忠诚履行职责使命,进一步做好新时代刑事辩护工作,为完善刑事诉讼制度、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力量。【责任编辑:尚鑫】
发表时间:2025-06-04 09:46:51

全国律协举办刑事业务交流会

5月24日至25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与湖北省律师协会、武汉市律师协会在湖北武汉联合举办刑事业务交流会,会议由湖北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武汉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承办。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高子程,湖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曾群,湖北省律师协会会长梅雪峰,武汉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彭国元出席会议并致辞。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秘书长张大维主持开幕式。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监事皮剑龙列席会议并发表监事意见。全国律协会长高子程在交流会开幕式上致辞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做出专门部署,特别是对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完善刑事辩护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这为当前和今后做好刑事辩护工作提供了指引和遵循。围绕刑事司法领域的新形势新任务,聚焦刑事诉讼法第四次修改中相关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广大律师要充分发挥在刑事司法活动中的职能作用,讲政治、顾大局,讲良知、求质量,讲水准、精专业,讲责任、重规范,不断提升专业能力,认真履行辩护职责,加强数智化服务水平,依法依规诚信执业,以专业辩护守护权利底线,以创新实践助力制度完善,以个案推动法治进程,在案件办理中更好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助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发展贡献律师智慧和力量。交流会邀请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姚智明,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雷爱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姚莉,全国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顾永忠分别作“开展新型律法协作合力维护司法公正”“深化检律良性互动关系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刑事诉讼法再修改背景下刑事辩护新趋势”“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修改完善刑事诉讼法的思考和建议”主题演讲;多位资深刑辩律师与高校教授围绕12项刑事辩护技能进行经验交流;与会人员就刑事诉讼法修改的热点问题展开分组讨论。全国律协副会长岳琴舫,湖北省法检、公安、司法行政机关的有关负责同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大学的专家学者,全国律协、湖北律协、武汉律协的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来自全国各省(区、市)从事刑事业务的律师,以及湖北企业界代表等参加交流会。【责任编辑:尚鑫】
发表时间:2025-06-04 09:46:03

全国律协爱与“童”行 法护未来—— 关爱困境儿童“六一”儿童节主题活动侧记

以法为烛:守护成长,辉映童年——全国律协爱与“童”行法护未来——关爱困境儿童“六一”儿童节主题活动侧记5月23日,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主办,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律协未保委”)、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女律师委员会、北京市儿童福利院联合承办,中国文联国内联络部提供支持的“爱与‘童’行法护未来——关爱困境儿童‘六一’儿童节主题活动”在北京市儿童福利院成功举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才华,中国文联国内联络部协会工作处处长柯洪坤,北京市儿童福利院党总支书记、院长乔伟圣,全国律协未保委副主任张雪梅、孟宪明,全国律协女律师委员会副主任马慧娟以及文艺志愿者代表、律师代表、儿童福利院养育一线工作人员、儿童代表参加了本次活动。法护春苗,撑起未成年人保护这把大伞作为一名关心关爱“小朋友们”的律师“大朋友”,才华表示,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乎亿万家庭的幸福安宁,关乎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后继有人的战略高度谋划未成年人工作,就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实施一系列重大举措。党的二十大报告也明确要求“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才华致辞才华强调,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充分发挥律师在未成年人保护中的职能作用,不仅是广大律师履行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职责使命、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具体体现,也有助于树立律师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全国律协十分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在立法方面,全国律协组织多位律师参与未保“两法”的修订,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提供实践经验,将未成年人保护实践中的经验成果写入法律,解决实践难题,回应社会关切,得到了立法机关的充分认可。广大律师在未成年人保护地方立法修法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推动各地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在普法方面,全国律协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号召各地律师协会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未成年人保护问题,做好未保“两法”的学习宣传工作,通过普法进校园、开展法治讲座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引导未成年人提升法律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在帮扶方面,全国律协鼓励全国广大律师深入儿童福利院、贫困县小学,通过捐赠物资、赠送学习用品、开展普法宣传等方式,多举措维护少年儿童合法权益。重在落实,六项措施致力关爱困境儿童如何将党中央、国务院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方针政策落到实处,如何在具体工作中切实开展对困境儿童的关爱行动,这是全国律协未保委自成立以来一直在组织谋划的课题。本次主题活动上,张雪梅代表全国律协未保委发布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关爱困境儿童六项措施”。措施涉及提供义务法律咨询,开展专项普法活动,提供专业法律援助,开展长效帮扶计划,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强化部门联动协作六个方面。全国律协未保委副主任张雪梅发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关爱困境儿童六项措施”全国律协未保委副秘书长赵辉对发布六项措施的初衷和意义进行了解读。她表示,近年来,我国大力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制度,着力构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体系,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行为,为未成年人的茁壮成长保驾护航。为持续提升困境儿童福利保障水平,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进一步关心关爱困境儿童健康成长政策,全国律协未保委发布六项措施,通过法律服务、法律宣讲、慰问关怀、长效帮扶等举措为困境儿童营造健康安全的成长环境。法艺同行,多维度呵护儿童健康成长作为本次活动中的文化艺术界代表,柯洪坤表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不仅需要物质保障,更需要心灵的滋养、法治的护航和社会的关爱。艺术是照亮心灵的灯火,法律是成长的坚实守护。律师与艺术家携手走进儿童福利院,正是以“法”与“艺”的双重力量为孩子们点亮希望、合筑桥梁。律师通过寓教于乐的方式为孩子们普及法律常识、维护合法权益,这份责任感令人钦佩。期待未来能与法律界同仁并肩前行,开展更多跨界合作,共同践行社会责任,用法律为孩子们构筑安全的屏障,用艺术为孩子们插上翱翔的翅膀,让法治意识与艺术之美共同浸润孩子们的心田。中国文联国内联络部协会工作处处长柯洪坤致辞北京市儿童福利院院长乔伟圣代表全体干部职工和孤残儿童表示,法律是盾牌,护佑孤残儿童权益;文化是阳光,温暖孤残儿童心灵。活动让大家感受到法律的庄严力量,也触摸到关爱儿童的温暖光芒。全国律协未保委发布关爱困境儿童六项举措,为孩子们筑起权益保障的钢铁长城。中国文联用文化润心,为孩子们带来节日的欢笑和祝福。这份刚柔并济的关怀是困境儿童最需要的养分,感谢大家用专业与爱心为困境儿童撑起一片蓝天。本次活动不仅仅是“六一”儿童节的慰问,更是一份庄严的承诺,给全体职工和孩子们传递着温暖、力量和信心。乔伟圣还表示,儿童福利事业的多元共建需要传承弘扬济孤持幼的民族传统美德,强化全社会保护儿童合法权益意识,全国律协和中国文联以自己的专业优势与关爱情怀加入守护孤残儿童行列,必将有力号召引领更多社会力量关注和支持儿童福利事业。未来,北京市儿童福利院将与更多社会力量并肩携手,共同织密困境儿童关爱保护网络,让孩子们的天空更加晴朗,未来拥有更多可能。据了解,本次主题活动采取全国联动形式开展,除全国律协在北京市儿童福利院开展主题活动外,内蒙古、辽宁、安徽、湖北、江苏、新疆六省(区)律协未保委于“六一”期间也将在本地儿童救助、福利机构开展关爱困境儿童活动,为未成年人送去温暖和关爱,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责任编辑:宋安勇】
发表时间:2025-05-30 15:39:47

全国律协举办青年律师人才培养示范培训班

青年律师是新时代律师队伍的生力军,代表着律师行业的未来和希望。近年来,在司法部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国律师行业党委统筹部署下,全国律协持续推进青年律师人才培养工作。5月11日至16日,本年度第一期全国律协青年律师人才培养示范培训班在河南红旗渠干部学院举办,来自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140余名青年律师参加培训。全国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全国律协副会长薛济民出席开班式并作动员讲话。此次培训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引导青年律师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青年律师政治引领,积极弘扬“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团结协作、无私奉献”的红旗渠精神,着力提升青年律师的政治素养;培训课程紧扣青年律师队伍特点和工作实际所需,邀请专家教授和资深律师,围绕刑事诉讼、民商事调解、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服务新质生产力等方向进行授课,切实提升参训学员的专业素养和实务能力。培训班还特别增加了参加西部锻炼计划的青年律师参训名额,进一步激励广大青年律师投身基层法治建设、厚植家国情怀。学员们纷纷表示,将牢记初心使命,坚定政治信仰,筑牢政治根基,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勤于学习,加快更新知识结构,广泛拓展知识领域,精进专业技能,不断提升法律服务质效;积极参与行业建设,依法依规诚信执业,带头树立律师队伍良好形象,共筑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在新征程上挺膺担当、砥砺奋进,为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青春力量。【责任编辑:刘耀堂】
发表时间:2025-05-26 09:10:43

《中国律师》杂志征稿启事​

为进一步推动律师实务、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的研究与交流,促进律师业务水平提升,展现律师职业风采,更好服务全面依法治国,《中国律师》杂志现面向广大律师和法律实务界、法学理论界朋友征集优质稿件。一、《中国律师》杂志简介《中国律师》杂志(国内统一刊号:CN11-1479/D)创刊于1988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管、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主办,是律师行业唯一公开发行的国家级刊物,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为ISSN1002-9745。《中国律师》杂志收录于中国知网,同时还收录于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JFD)和《科学引文数据库》(SCD)源期刊目录(2025年版)。自2024年以来,《中国律师》杂志赠阅范围已扩展至全国人大、全国政协、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中央和国家机关,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全国工商联等人民团体,各省(区、市)高级人民法院,各省(区、市)人民检察院,各地中级人民法院,地级市人民检察院等,以及部分高校的法学院系、行业协会、中央企业和大型民营企业法务部门等相关单位及部门。二、征稿主题​(一)行业党建研究:研究交流党建引领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与有益探索,助推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不断走深走实,取得实效。(二)律师实务前沿:探讨律师在各类业务领域(如刑事、民事、商事、知识产权、金融等)的最新实践经验与创新方法,包括但不限于新类型案件的处理策略、复杂法律问题的解决方案等。​(三)案例深度评析:选取具有典型性、指导性的案例,深入剖析案件的争议焦点、法律适用、裁判思路以及律师的代理策略与技巧,为广大法律工作者提供实践参考。(四)学术前沿探索:围绕法学领域的前沿理论问题,如人工智能与法律、数字经济法律规制、新兴权利保护等,展开深入的学术探讨,推动法学理论的创新与发展。​(五)法律法规解读:对新出台或修订的重要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进行权威解读,深入交流学习和实践的心得体会。(六)律师行业发展研究:关注律师行业的发展动态,如律师制度、行业规范解读、律师队伍建设、律师职业发展规划、律师事务所管理、律师职业道德建设、律师认真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内容。​(七)法治建设与社会治理:探讨律师在法治建设、社会治理中的角色与作用,交流律师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新作为新成效。三、投稿方式​(一)请将稿件全文以Word版本发送至本社唯一投稿邮箱:zglsbjb@moj.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中国律师》投稿+文章标题+作者姓名”,并在邮件正文中留下作者的详细联系方式,包括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篇幅字数4500字左右为宜。​(二)《中国律师》实行长期征稿制,欢迎随时来稿。四、版权声明​向本刊投稿,作者须保证稿件为原创作品且不涉及泄密等问题,稿件一律文责自负,本刊谢绝一稿多投。稿件凡经本刊使用,如无电子版、信息网络传播权特殊声明,即视作作者同意授权本刊、本刊合作的媒体及第三方平台进行电子版信息数字化传播。本刊支付的稿费已包括上述所有使用方式的稿费。我们诚挚地邀请广大律师及法律界同仁踊跃投稿,共同为推动我国法治建设贡献智慧与力量。期待您的佳作!【责任编辑:刘耀堂】
发表时间:2025-05-20 15:05:56

全国律协举办全国县域律师示范培训班

5月7日至11日,全国律协在贵州省举办2025年全国县域律师示范培训班,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130余名律师代表参加培训。全国律协副会长韩永安在结业式上作总结讲话,全国律协副秘书长匡国栋出席开班式并作动员讲话。培训班指出,县域律师是律师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国律协始终把县域律师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长期发展规划,本次培训是推动助力县域法治建设,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务实举措。课程设置紧密贴合县域律师工作实际,邀请专家学者、资深律师,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乡村振兴与高质量法律服务、人工智能赋能律师业务、知识产权和招标投标法等内容进行了系统讲解和深入分析,从宏观政策和实践层面为参训学员提供了发展思路。培训班强调,广大律师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做政治坚定的表率;不断加强学习,提升专业核心竞争力,始终牢记执业为民宗旨,做服务群众的表率;勇于担当作为,积极投身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主战场,做服务大局的表率;严守执业纪律,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公平正义,做依法依规诚信执业的表率。培训班要求参训学员珍惜培训机会,加强交流互动,注重学用结合,严格遵守培训纪律。参训学员纷纷表示,此次培训班内容新、形式活、效果好,丰富了自己的知识储备和技能库,将把培训所学转化为实际行动,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添砖加瓦,为基层法治建设贡献更多智慧与力量。【责任编辑:宋安勇】
发表时间:2025-05-20 09:21:10

全国律协举办“聚焦营商环境优化——建设工程法律服务升级与创新”业务交流会

5月10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与浙江省律师协会在浙江绍兴联合举办“聚焦营商环境优化——建设工程法律服务升级与创新”业务交流会。会议由浙江省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绍兴市律师协会、绍兴市仲裁员协会承办,绍兴市律师协会建筑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协办。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韩永安、浙江省律师协会会长沈田丰、绍兴市律师协会会长虞伟庆出席会议并致辞。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主任袁华之主持开幕式。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监事长迟日大列席会议并发表监事意见。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韩永安致辞会议指出,党中央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当前国家战略机遇叠加,国家重大政策加力提效,AI及智能建造掀起技术变革,建设工程领域法律服务亦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与挑战,对律师行业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会议强调,建设工程事关民生福祉,关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广大律师要深刻认识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的职责使命,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职能作用,精准对接企业发展法律需求,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不断增强法律服务的专业性、精准性、便捷性、实效性,有效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和矛盾纠纷,以实际行动助力营商环境优化。积极拥抱创新变革,创新法律服务模式,推动人工智能技术与法律服务深度融合,加强跨区域、跨专业合作,推动建设工程法律服务专业化、智能化转型,以优质法律服务推动住建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为城市建设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律师力量。交流会围绕“建设工程价款约定与优先受偿权”“《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应解决的问题及建议”“建工律师成长”三个单元展开交流与分享,并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厅原厅长、建设工程司法解释起草人冯小光博士,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江宇奇作主旨发言。浙江省律师协会、绍兴市司法局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全国律协在浙理事和建房委委员,各省律协建房委主任、浙江省律协和绍兴市律协相关专业委员会委员以及绍兴市仲裁员协会仲裁员代表等参加交流会。【责任编辑:宋安勇】
发表时间:2025-05-14 10:3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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