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施行以来,司法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论述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服务保障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作为行政复议工作的重要着力点,指导各级行政复议机构通过高质效办理每一件涉企行政复议案件,持续加大对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的监督力度,切实将“复议护企、有错必纠”的理念转化为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2025年1-11月,全国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共办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3.56万件,努力让行政复议成为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净化器”和“助推器”。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功能,进一步深化涉企行政复议工作效能,司法部现发布一批“监督和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服务统一大市场建设”行政复议典型案例。本批案例聚焦市场主体反映较为突出的执法问题,生动展现了行政复议在纠正执法偏差、规范行政权力、保障企业权利等方面的积极作为,是行政复议制度助力落实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打通经济循环卡点堵点的生动范例。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要从以下方面准确把握典型案例,巩固拓展行政复议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成效,更好服务统一大市场建设。一、统一执法标准与市场准入,维护市场规则一致性建设统一大市场的首要要求是规则统一。行政复议通过个案监督,能够有效打通部门壁垒,推动建立和准确适用全国统一的标准和程序。比如案例1“某公司不服内蒙古自治区某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案”,针对基层执法机关对“重大事故隐患”认定标准的偏差,行政复议机构函请国家主管部门作出权威解释,从根本上厘清了法律适用的统一尺度。不仅纠正了个案,更直接推动执法机关对50件同类案件进行系统清理,实现了“纠正一案、规范一片”的监督效果。案例2“某公司不服江苏省某市数据局撤回企业资质许可行政复议案”,因行政机关告知不清、送达不规范等瑕疵,导致一批企业面临资质被强制撤回风险。行政复议机关通过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进行类案监督,不仅一揽子化解了10家企业的争议,更推动行政许可与监管部门间建立数据共享与执法联动机制,从根源上消除了市场准入的隐性壁垒。二、规范行政裁量权行使,打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依法进行行政管理是维护市场秩序的客观要求。行政裁量权的不当行使必然对政府公信力和市场主体活力产生损害。行政复议是规范行政裁量权、防止权力滥用的重要校准机制,用支持正确、纠正错误的“两手”打造监督行政执法的“公平秤”。比如案例6“某公司不服上海市某市辖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案”,行政复议机构在确认违法事实成立的同时,指出行政机关未充分考量企业可从轻处罚情形的程度,通过制发建议书推动行政机关调整罚款数额使之更加合理,并督促建立长效治理机制,避免了“一罚了之”,实现了执法温度与治理深度的结合。案例5“某公司不服河北省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案”,对于确属仿冒混淆、破坏公平竞争秩序的行为,行政复议机关依法维持了行政机关作出的符合裁量标准、考量企业整改情节的处罚决定,树立了守法经营受保护、违法经营必追究的清晰导向,有助于培育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三、聚焦企业核心诉求,释放市场主体的竞争潜能行政复议作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其重要价值追求在于“案结事了”,其独特优势在于整合各种行政资源,灵活运用调解、协调等方式,直击解决困扰企业生存发展的核心痛点。比如案例3“某公司不服辽宁省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案”,企业核心诉求并非推翻处罚,而是急需进行信用修复以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行政复议机构敏锐捕捉到这一关键诉求,推动行政机关指导企业完成信用修复,及时消除了处罚带来的衍生负面影响,为企业参与市场公平竞争添加了活力。案例4“两公司不服四川省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予登记国有土地使用权行政复议案”,面对合同履行争议导致的土地使用权“登记难”,行政复议机构在厘清政府履约责任的基础上,提出了务实的解决方案,最终破解了困扰企业多年的产权登记僵局,让生产要素得以盘活。相关链接:监督和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服务统一大市场建设行政复议典型案例【责任编辑:尚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