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部署开展“公证规范优质”行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高效办成一件事”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公证提质增效三年行动”(2023-2025年),司法部日前在全国部署开展“公证规范优质”行动,在前两年推出的“减证便民”“提速增效”举措基础上,进一步在公证服务“好”字上下功夫,在14个方面采取38项措施,实现“四优化四提升”。活动将从现在起持续至今年年底。记者今天从司法部获悉,这14个方面包括:巩固拓展“减证”“提速”成效。进一步拓展优化公证减证便民提速服务措施,制定完善涉企公证服务清单,新增居民身份证公证、营业执照公证“跨省通办”事项。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切实做好“身后一件事”中遗嘱公证信息核查工作,积极推广在线公证服务。推进资源均衡配置。进一步扩大公证执业区域,优化公证机构布局,规范办证点设置,推动服务资源有序流动。做优重点群体服务。做实做优老年人公证服务,优化对残疾人、农民工和退役军人、军人军属以及台胞、侨胞侨眷等的服务举措。培育拓展新型业务。围绕服务高质量发展、发展新质生产力、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积极探索服务新业态新领域。深化公证参与辅助事务。进一步拓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积极为检察机关、公安等部门提供辅助性公证法律服务。积极参与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推动开展公证参与调解工作试点,推进公证服务进村(社区)。优化涉外公证服务。明确海外远程视频公证范围和程序,探索建立以“一带一路”国家为重点的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业务协作等机制。规范公证执业秩序。开展公证业务全流程监管试点,建立公证行业反洗钱管理制度,推动出台涉外公证、在线公证等行业指导规则。发挥协同监管合力。加大重点案件督办和通报力度,建立公证执业风险防范预警机制。强化机构自我管理。严格执行公证登记簿制度,严格落实公证执业过错责任追偿制度,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强化政治能力。完善公证行业党建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公证行业党建示范培训和党建工作示范点建设。提升业务素质。组织开展县域公证机构业务能力提升活动,加强公证机构业务学习交流,着力培养青年、骨干公证员,开展业务专家评定。加强作风建设。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进一步规范公证机构窗口服务,开展延时服务,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司法部要求,各地要紧紧围绕提升公证服务质量和公信力,着力在巩固、规范、优质上下功夫,促进公证服务方式、业务领域、执业监管、素质作风持续优化,实现工作效能、供给能力、规范水平、队伍形象不断提升,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证法律服务的便捷、高效和优质。【责任编辑:尚鑫】
发表时间:2025-04-02 10:01:52

司法部部署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提升三年行动

司法部办公厅近日印发《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旨在进一步加强公共法律服务行业监督管理,全面提升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化水平。据悉,方案从加强全覆盖全方位全链条监管、开展重点领域规范治理、完善监管制度机制等三个方面提出13条具体举措,拟从2025年开始,通过三年时间努力,使公证、司法鉴定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公共法律服务执业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更加规范,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公信力显著提高。方案明确,针对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存在的不规范问题,特别是社会关注度高、风险隐患大的领域,开展规范治理,动真碰硬抓好问题整改,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公信力。2025年,在司法鉴定领域,聚焦法医毒物、法医物证等重点业务领域,开展司法鉴定文书质量评议工作,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执业行为;在公证领域,重点聚焦个别公证机构业务受理办理难、办证速度慢、服务不到位等问题,进一步拓展优化公证减证便民服务措施。方案强调,各地司法厅(局)要注重长效长治,健全完善监管约谈、投诉处理、通报公示、协同监管等制度机制,构建起行政监管、行业协会自律、法律服务机构自治、社会力量监督的工作格局,形成共治共管的监管态势,推动公共法律服务监管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责任编辑:刘耀堂】
发表时间:2025-03-31 15:01:53

司法部召开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

3月28日,司法部召开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点任务。党组书记、部长贺荣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强调,要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牢牢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以钉钉子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深化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行业党的建设,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到实际工作中。要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一体推进学查改,运用由风及腐案例特别是系统内反面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统筹抓好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务实为基层减负赋能,用心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要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警,抓实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针对行业性系统性突出问题强化制度建设和执行,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推进风腐同查同治,一体深化正风肃纪反腐。要扛牢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政治责任,与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形成合力,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久久为功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队伍。部领导出席。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在部机关设主会场,在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厅(局)、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设分会场。【责任编辑:王丽】
发表时间:2025-03-28 16:58:40

贺荣会见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邓鸿森

3月27日,司法部部长贺荣在京会见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邓鸿森。3月27日,司法部部长贺荣在京会见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邓鸿森。贺荣介绍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中国法治建设取得的成就和司法部立足职能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工作情况,表示愿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进一步加强沟通交流,在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健全涉外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培养专业人才等方面深化务实合作,为推进国际知识产权合作、推动全球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向着更加公平合理方向发展贡献法治力量。邓鸿森高度赞赏中国法治建设和知识产权保护取得的成就,感谢中国司法部对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提供的支持,期待双方不断拓展合作广度与深度。司法部部长贺荣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邓鸿森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加强交流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双方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加强交流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并就共同关心的议题进行了务实深入交流。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副总干事王彬颖参加会见。【责任编辑:宋安勇】
发表时间:2025-03-28 10:29:12

司法部强化执法监督 扎实推进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

3月27日,司法部召开座谈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推进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扎实有力开展。部党组书记、部长贺荣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着力整治企业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要按照统一部署,坚持省负总责、市县主抓,司法行政部门统筹、业务主管部门协同,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层层压实责任,扎实抓好各环节工作。要聚焦重点问题、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采取更有针对性、实效性的措施开展集中整治,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相衔接,让企业和群众可感可及。要加强统筹,把纠治突出问题和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执法和强化服务、严肃追责问责和鼓励担当作为结合起来,既有力解决企业反映的急难愁盼,又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领域要严格依法检查、处罚到位。要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职能作用,强化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坚持立行立改、久久为功、标本兼治,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质效。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明纪律作风,务求取得实效。部领导,中央有关单位相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各省(区、市)司法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负责同志参加会议。【责任编辑:宋安勇】
发表时间:2025-03-28 10:27:58

司法部亮出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成绩单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

认真落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部务会,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作出部署安排。围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立法需求,拟订并执行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全年审查完成64件重点立法项目,审查完成率达86.5%。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机械执法、粗暴执法、过度执法等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情况进行专项监督。全国新收行政复议案件74.96万件,同比增长94.7%;办结64.1万件,同比增长82.1%。经过行政复议后,90.3%的案件未再进入行政诉讼程序实现案结事了,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不断彰显。……3月25日,《司法部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公布。这份亮点纷呈的法治政府建设成绩单,正是2024年司法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履职尽责、强抓落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的一个体现。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司法部采取了一系列举措:修订《司法部工作规则》,将依法行政理念贯穿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培育420万“法律明白人”,实现村、社区全覆盖;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组织开展集体学习、举办部机关学习大讲堂,在《求是》杂志、《人民日报》等发表理论文章,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也在完善推进中。司法部组织开展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严格落实中央关于为基层减负有关精神,压减示范指标数量、优化评估流程标准,更好发挥示范地区和项目辐射带动作用。坚持问题导向、减负增效、同题共答,组织赴安徽、湖南、广西、四川、甘肃、宁夏等6省(区)开展党的二十大以来第一次综合性法治督察,督促各地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围绕以高质量立法保障高质量发展,司法部加强对立法涉及的重大问题、重大利益研究论证、统筹协调,加快推动制定修改民营经济促进法、能源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重点立法项目,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其中,组织专班牵头起草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第一次将“两个毫不动摇”确立为法律制度,着力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部报请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首次对行政法规、规章中罚款设定与实施作出规范。报请国办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推动解决频繁检查扰企等突出问题。司法部还牵头组织对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开展集中清理,着力解决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影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等制度问题。坚持“开门清理”,汇总形成涉企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总清单,研究编制需要修改废止的总台账,指导和督促各地区、各部门有序推进修改废止工作。完善立法工作机制推进立法提质增效在统筹协调推进政府立法提质增效上,司法部也取得了明显成效。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坚持突出重点、急用先行,聚焦党中央关注、人民群众期待和全面深化改革急需,围绕增进人民福祉、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绿色发展等方面加强制度供给,审查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草案、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等一批重要法律法规。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审查完成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等9件立法项目,完成23件国际条约的法律审查。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健全专班运作机制,对重要立法提前介入或牵头组织起草,牵头修订仲裁法、海商法等重点项目。注重“小快灵”立法,两个月完成《国际邮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靠港补给的规定》的起草审查。坚持改革与法治相统一,完成三批涉及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一揽子修法,修改29部、废止17部行政法规,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3部法律。拓宽立法参与渠道,在地方和高校建立21个政府立法联系点,将国家公园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等20余件法律法规项目征求联系点意见建议。司法部同时推进备案审查和合法性审查。修订《法规规章备案审查条例》,进一步完善备案审查制度体系。坚决维护国家法治统一,依法主动审查各地区、各部门报送备案的法规规章2115件,审查处理问题法规规章142件。加强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的衔接联动,常态化开展联合审查、移送审查,推动审查标准和处理意见的有机统一,形成备案审查工作合力。认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共审查国务院及有关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211件,部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拓宽群众监督途径在强化执法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上,司法部坚持执法为民理念,切实履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职责,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努力推动各地区、各部门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司法部报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指导各地探索建设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推动实现全方位、全流程、常态化、长效化监督。推进制定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提升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督促指导地方有关部门建立并完善行政处罚等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统一行政执法标准,规范行使执法裁量权。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典型案例指导制度,组织发布第一批共8件行政执法监督典型案例。持续推进全国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强化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司法部组织开展群众身边执法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着力解决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突出和共性问题,切实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加大重大行政执法案事件监督力度。司法部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批评建议平台作用,共收集办理群众意见建议538件,其中重点督办转办43件,切实有效纠正地方违法违规行为。积极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合作机制试点工作,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线索汇集统筹机制,持续拓宽群众参与行政执法监督途径方式。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全国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充分运用调解制度,以调解、和解方式结案16.79万件,占结案总数的26.3%。依法办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7.9万件,直接纠正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6500余件,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同时,司法部始终坚持依法用权,自觉接受各类监督,努力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公开透明规范运行。2025年是《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收官之年。司法部将在加强政府立法审查、完善重大决策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推进规范涉企执法专项工作、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制度、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强化基层基础建设等方面开拓创新、积极作为,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责任编辑:宋安勇】
发表时间:2025-03-27 10:04:02

司法部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司法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履职尽责、强抓落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一、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司法部始终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筑牢政治忠诚,将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中。持续强化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逐项细化落实司法部牵头和参与牵头的法治领域重要举措分工方案。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在学悟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持续下功夫,通过党组会专题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带头讲党课、领导班子专题研讨等方式,引导广大干警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原创性贡献学习宣传阐释,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重点举措分工方案并抓好落实。研究修订《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编辑习近平关于涉外法治工作论述摘编,组织编写习近平法治思想干部教育培训教材。面向全国30万新录用公务员、52万行政执法人员集中宣讲,强化思想理论武装。举办两期中国法治实务大讲堂,面向全国法学院校师生线上线下同堂授课,近30万人次参加,引导广大法学院校师生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司法部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部务会,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作出部署安排。修订《司法部工作规则》,将依法行政理念贯穿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培育420万“法律明白人”,实现村、社区全覆盖。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组织开展集体学习、举办部机关学习大讲堂,在《求是》杂志、人民日报等发表理论文章,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完善推进工作机制。组织开展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严格落实党中央关于为基层减负有关精神,压减示范指标数量、优化评估流程标准,更好发挥示范地区和项目辐射带动作用。坚持问题导向、减负增效、同题共答,聚焦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等,组织赴安徽、湖南、广西、四川、甘肃、宁夏等6省(区)开展党的二十大以来第一次综合性法治督察,督促各地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二、认真依法履职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推进司法行政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加强高质量发展制度供给。围绕以高质量立法保障高质量发展,加强对立法涉及的重大问题、重大利益研究论证、统筹协调,加快推动制定修改民营经济促进法、能源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重点立法项目,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其中,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组织专班牵头起草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第一次将“两个毫不动摇”确立为法律制度,着力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报请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首次对行政法规、规章中罚款设定与实施作出规范。报请国办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推动解决频繁检查扰企等突出问题。在2023年聚焦“减”字开展“公证减证便民”行动基础上,2024年紧扣“快”字部署开展“公证提速增效”活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公证事项拓展至31类84项。全国各类司法鉴定机构、仲裁机构办理司法鉴定、仲裁案件同比增长5%、26%,法律服务助企惠企实效不断显现。统筹推进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清理。按照党中央部署,牵头组织对涉企法律法规政策开展集中清理,着力解决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影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等制度问题。坚持“开门清理”,汇总形成涉企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总清单,研究编制需要修改废止的总台账,指导和督促各地区、各部门有序推进修改废止工作。助力推进高水平开放。探索建立澜湄国家法治交流合作机制。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完善商事调解、仲裁、诉讼服务有机衔接的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推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试点,研究实施有中国特色的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培育工程,我国律师事务所在37个国家和地区设立207家分支机构。牵头建立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会商机制,组织大湾区律师执业试点延期后首次考试,累计533名港澳律师取得执业资格,促进港澳法律界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三、统筹协调推进政府立法提质增效围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立法需求,拟订并执行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全年审查完成64件重点立法项目,审查完成率86.5%。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坚持突出重点、急用先行,聚焦党中央关注、人民群众期待和全面深化改革急需,围绕增进人民福祉、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绿色发展等方面加强制度供给,审查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草案、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等一批重要法律法规。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审查完成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等9件立法项目,完成23件国际条约的法律审查。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健全专班运作机制,对重要立法提前介入或牵头组织起草,牵头修订仲裁法、海商法等重点项目。注重“小快灵”立法,两个月完成《国际邮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靠港补给的规定》的起草审查。坚持改革与法治相统一,完成三批涉及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一揽子修法,修改29部、废止17部行政法规,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3部法律。拓宽立法参与渠道,在地方和高校建立21个政府立法联系点,将国家公园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等20余件法律法规项目征求联系点意见建议。推进备案审查和合法性审查。修订《法规规章备案审查条例》,进一步完善备案审查制度体系。坚决维护国家法治统一,依法主动审查各地区、各部门报送备案的法规规章2115件,审查处理问题法规规章142件。加强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的衔接联动,常态化开展联合审查、移送审查,推动审查标准和处理意见的有机统一,形成备案审查工作合力。认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共审查国务院及有关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211件,部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四、强化执法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执法为民理念,切实履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职责,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努力推动各地区、各部门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报请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指导各地探索建设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推动实现全方位、全流程、常态化、长效化监督。推进制定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提升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督促指导地方有关部门建立并完善行政处罚等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统一行政执法标准,规范行使执法裁量权。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典型案例指导制度,组织发布第一批共8件行政执法监督典型案例。持续推进全国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强化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机械执法、粗暴执法、过度执法等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情况进行专项监督,组织开展群众身边执法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着力解决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突出和共性问题,切实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加大重大行政执法案事件监督力度。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批评建议平台作用,共收集办理群众意见建议538件,其中重点督办转办43件,切实有效纠正地方违法违规行为。积极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合作机制试点工作,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线索汇集统筹机制,持续拓宽群众参与行政执法监督途径方式。五、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2024年,全国新收行政复议案件74.96万件,同比增长94.7%;办结64.1万件,同比增长82.1%。经过行政复议后,90.3%的案件未再进入行政诉讼程序实现案结事了,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不断彰显。其中,司法部办理国务院行政复议案件2.31万件,办结1.75万件。做实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全国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充分运用调解制度,以调解、和解方式结案16.79万件,占结案总数的26.3%。依法办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7.9万件,直接纠正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6500余件,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会同最高法、最高检以及行政争议易发、多发领域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建立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工作机制,推动行政争议源头治理。加大个案纠错和类案规范力度。指导各级行政复议机构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5.8万件,直接纠错率12.07%,有效规范一批乱罚款、不作为等突出执法问题。针对行政执法共性问题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7114份,附带审查规范性文件1387件,从源头上实现以案促治、以案促改。完善配套制度提高办案质效。组织修订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印发行政复议听取意见办法、听证办法和加强行政复议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及相关配套规范性文件。加强行政复议与信访衔接配合,研究建立将行政争议从信访向行政复议引流机制。加强行政复议典型案例指导工作,发布5批共27件典型案例。同时,司法部始终坚持依法用权,自觉接受各类监督,努力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公开透明规范运行。制定印发《关于做好新时代司法部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组织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等30余场,加强政策文件宣传解读,推进更好落地见效。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89件、办结459件(含上一年结转28件),积极回应群众诉求。按时完成532件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强化跟踪督办问效。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人工智能、无人驾驶、低空经济等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衍生出的法律制度问题需要加强研究,行政执法监督在解决涉企检查不规范、趋利性执法等问题上的作用有待更好发挥,基层法治政府建设基础薄弱、力量缺乏的短板亟待补强等。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加强研究谋划,采取硬实举措加快解决。2025年是《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收官之年。司法部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加强政府立法审查、完善重大决策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推进规范涉企执法专项工作、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制度、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强化基层基础建设等方面开拓创新、积极作为,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责任编辑:宋安勇】
发表时间:2025-03-27 10:02:20

司法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人就《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修订答记者问

2025年3月17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802号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日前,司法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人就《条例》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问:请简要介绍一下《条例》的修订背景。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前不久召开的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强调,要着力解决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健全拖欠企业账款清偿法律法规体系。现行《条例》自2020年9月1日实施以来,对依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切实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受国内外复杂形势影响,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规模增长、账期拉长,“连环欠”现象较为突出,《条例》实施也面临一些问题需要解决:一是工作机制不健全,部门职责不够明确,监督管理措施不够完善;二是相关主体的支付责任不够具体,保障措施不够有力;三是有些制度措施比较原则,法律责任不够健全。因此,有必要对现行《条例》作出修订。问:修订《条例》的总体思路是什么?答:本次《条例》修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总体思路上主要遵循以下几点: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面临的堵点难点问题,并将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上升为法规制度。三是坚持防治结合,强化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款项支付责任,完善保障支付各项措施,加大预防和治理拖欠力度。四是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好政府和市场、活力和秩序的关系,尊重交易主体意思自治,依法依规加大政府监管力度,并与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做好衔接,形成制度合力。问:为加强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确立了哪些工作原则和体制机制?答:一是增加规定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工作应当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坚持支付主体负责、行业规范自律、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的原则。二是明确国家和地方层面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的部门和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金融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的工作职责。三是强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工作负总责,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健全制度机制。四是增加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通过监督检查、函询约谈、督办通报、投诉处理等措施,加大对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的清理力度。问:《条例》在规范支付行为、强化支付责任方面有哪些新规定?答:《条例》设“款项支付规定”专章,主要从三个方面作了修订:一是进一步明确付款期限。明确对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的款项支付期限要求,特别是规定大型企业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60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应当按照行业规范、交易习惯合理约定付款期限并及时支付款项,不得约定以收到第三方付款作为向中小企业支付款项的条件或者按照第三方付款进度比例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二是进一步完善非现金支付方式。明确规定不得强制中小企业接受商业汇票、应收账款电子凭证等非现金支付方式,不得利用商业汇票、应收账款电子凭证等非现金支付方式变相延长付款期限。三是明确对无争议款项的付款义务。增加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的交易,部分存在争议但不影响其他部分履行的,对于无争议部分应当履行及时付款义务。问:《条例》在强化各级政府部门监督管理措施方面是如何规定的?答:《条例》设“监督管理”专章,推动建立相关制度,主要作了以下修订:一是明确定期工作汇报制度。增加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应当每年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事业单位、国有大型企业向其主管部门或者监管部门报告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定期听取本行政区域内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工作汇报。二是建立约谈通报制度。明确对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工作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严重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等情形,有关部门可以采取函询约谈、督办通报等措施。三是进一步细化限制措施。明确拖欠中小企业款项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对机关、事业单位在公务消费、办公用房、经费安排等方面采取必要的限制措施,对大型企业在财政资金支持、投资项目审批、融资获取、市场准入、资质评定、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问:《条例》对投诉处理机制作了哪些修改完善?答:投诉处理机制是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的一项重要举措,《条例》主要从三个方面作了修改完善:一是明确国务院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的部门建立国家统一的拖欠中小企业款项投诉平台。二是明确相关时限,受理投诉部门应当自正式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将投诉转交处理投诉部门;处理投诉部门应当在30日内将处理结果书面反馈投诉人,情况复杂或者有其他特殊原因的,处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90日。三是明确受理投诉部门、处理投诉部门、投诉人、被投诉人等各主体的权利义务。问:《条例》在强化实施保障方面还有哪些新规定?答:一是强化法律责任。《条例》设“法律责任”专章,明确国有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款项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对负有责任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对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及其工作人员的恐吓、打击报复和其他违法行为,补充完善了相关法律责任。二是加强行业自律。要求有关行业协会商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权益保护、纠纷处理等方面的服务;鼓励大型企业公开承诺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的付款期限与方式。三是增加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引导、支持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增加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降低中小企业综合融资成本,为中小企业以应收账款、知识产权、政府采购合同、存货、机器设备等为担保品的融资提供便利。【责任编辑:宋安勇】
发表时间:2025-03-25 09:46:38

贺荣会见越南驻华大使范清平

3月19日,司法部部长贺荣在京会见越南驻华大使范清平。贺荣向范清平一行介绍了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中国法治建设取得的成就和今年全国两会精神,表示2025年是中越建交75周年,两国关系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各领域务实合作进展顺利。中国司法部愿同越方一道,落实两党最高领导人重要共识,进一步加强两国法律和司法领域交流互鉴,推进实施今年双方法治领域合作项目,在法律服务、司法协助、移管被判刑人、法治人才培养、数字技术应用等方面深化合作,为推进具有战略意义的中越命运共同体建设提供有力法治服务,更好造福两国人民。范清平祝贺中国全国两会胜利召开,高度评价中国法治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表示越南驻华使馆愿继续做好促进两国交流的纽带和桥梁,推动双方法治合作取得更多务实成果,促进两国关系发展。会谈中,双方就推进具体合作项目进行了务实深入交流。【责任编辑:宋安勇】
发表时间:2025-03-21 09:48:41

司法部党组研究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

3月19日,司法部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暨部机关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中央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研究部署部机关学习教育工作。会议指出,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实际扎实开展学习教育,确保取得实效。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目标任务,部机关各级党组织要一体推进学查改,聚焦主题抓实抓好学习研讨、查摆问题、集中整治、开门教育,确保学有质量、查有力度、改有成效。要深入学习研讨,准确领会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要对标对表,全面梳理司法行政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结合由风及腐案例特别是司法行政系统反面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深挖问题根源。要对查摆出的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把立行立改和久久为功结合起来,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机制,让人民群众对整治成效可感可及。要层层压实责任,加强分类指导,突出抓好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学习教育,推进作风建设持续走深走实,为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责任编辑:宋安勇】
发表时间:2025-03-20 10:0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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